关于新版校标规范使用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年07月05日 13:52 点击数:

各院系、部门:

作为大学形象标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,校名、校徽是学校文化内涵、办学理念、精神底蕴的重要载体,彰显学校的个性和特色,反映学校的精神与风貌。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,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标识形象,自2024年5月1日起启用新版校标,现对校名标准字、校徽样式等使用规范做出如下要求。

一、校标准组合

标准组合


其他组合方式

横版

竖版

三、校徽标准


稿

反白稿

墨稿

、校名校训标准

(一)中文校名标准字:

正稿


反白稿


标准制图

(二)英文校名标准字:

Haihua College,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(字体:Helvetica经典字体)



正稿


反白稿


标准制图

(三)校训标准字


正稿


反白稿


标准制图


五、校标规范使用要求

(一)为保证校标的权威性、识别性和统一性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校名、校徽标准字体、颜色、样式等使用规范。

(二)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新版校标的规范使用,在制作文化产品(如名片、网站、宣传品、PPT模板、文化纪念品等)时应统一使用新版校标方案。现有文化产品中使用旧版校标,能够替换的应及时更新。

(三)复制使用新校徽时,其色值和比例应严格按照规定复制。在使用中需要放大缩小,应严格按照整体结构和比例,等比例地放大、缩小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其整体结构、比例、色值和字体的形状。需要制作立体图形时,其圈线、字体、主体图案应凸出,其他部位要凹进。

(四)校名、校徽等校标设计属学校无形资产。未经授权,校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,违者应承担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等在内的法律责任。

(五)如有使用不规范现象,请于2024年5月1日前完成整改。

(六)新版校标规范样式图片和矢量文件可联系党委宣传统战部拷贝。

各学院、部门务必切实做好新版校标的宣传使用工作,及时更新原有设计,同时严格执行新版校标相关使用规定,共同推进校标规范使用,促进学校形象提升。



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

2024年4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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